
发布日期:2017-07-07 来源:贵州日报
2017年04月06日
方 法
人才评价,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是现阶段我国人才开发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它具有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当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需要大量合格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各行业的实用人才做出有创造性、有价值的贡献,然而作为具体人才评价方式之一的职称评价机制不健全却成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开发的绊脚石。2017年初,随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我国人才评价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人才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和评价途径等,也即由谁来评,评什么,以及如何评等问题。笔者认为,人才评价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实现对人才的有效甄别、选拔、使用和激励,进而影响到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质量、水平和国家整体创新能力。
“人才”本身是一个动态性、实践性的概念
什么是“人才”,不能仅看学历、资历和证书,对“人才”的选择和认定要把握相对性、实践性和动态性的观点。说起“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概念时,离不开一定的具体问题和语境。在特定领域内是专业人才,换一个领域不一定是人才;彼时是人才,此时和未来不一定是人才。从内部来讲,人才本身其价值、作用的发挥有生命周期,比如发展期、成熟期、衰弱期;从外部来讲,即使同类人才亦有其差别化的比较优势。因此,何谓“人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坚持动态变化的观点,以实践作为其检验的依据。
实践经验表明,高效的专业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不是“统一化”、 “标准化”的,要施行“赛马制”而非“相马制”。人才评价和职称评价应该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专业导向,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发现路线。而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建立人才使用、评价、成长的开放性环境,并可以通过社会认可机制,借助于市场价格杠杆,以市场主体和专业主体自由选择的方式构建人才评价标准,评判人才品质,引导人才发展,调整人才错位,优化人才配置。“将人才评价视为一种权力”,用单一的、统一的标准“框定”人才,用行政化的方式“指定”人才、用“单位化”的方式捆绑人才实际上蔑视市场机制,阻碍自由竞争,那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这样“评”出的人才必然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导致“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评在此岸、才在彼岸”的脱节现象,与我国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要从过去以“简单管理”、“统一管理”、“方便管理”的政策制定规制方式,过渡到“分类施策”和有利于人才长远发展的市场机制建设上来。在职称评价中,强化市场作用,强化行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的作用,使人才在市场选择和人才竞争中增长才干,实现优胜劣汰,才能整体提升我国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效能,有力推动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建立和人才强国目标的实现。
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要联系专业人才生态
对人才而言,一般分布在各个行业、职业、专业领域之中。不同人才个体,特别是专业人才、科技人才个体,在其专业领域内都会占据一个“生态位”,这个“生态位”对应着一个专业共同体生态系统中的具体位置和能级。专业人才在专业、行业中所处的“生态位”由人才自身的能力、价值、专业化水平等多种专业化因素所决定。由于人才是不断发展的,所以人才个体所占据的生态位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仅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相对稳定性。对专业人才的评价,首先或最重要的是确定其在某一专业领域中处于何种“生态位”,即通过一定甄别手段挖掘、评估、显性化其人才价值、能力、能级、影响力,同时,也评价其“生态位”的活跃程度和发展潜能的过程。随着人才的成长发展,其“生态位”也会不断变动。对一名专业技术人才来讲,其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也即其“生态位”不断提升的过程。
因此,要得到真正能够反映客观实际,具有应用价值的人才评价、职称评价结论,只有通过专业共同体、市场共同体的“行内认可”才能讲得清楚。实践中,在一个具体的,较成熟的学科内,人才评价有公认的基本要素,标准已不成为一个问题,只是要求评价主体是“领域专家”。“领域专家”心里都装着一副“知识地图”和“人才生态地图”,他们对其专业领域的人才生态有更加全面、深刻、清晰的认知。
同时,由于不同学科有所差异,各领域内的“人才”内涵和人才“价值”体现各异。因此,对不同领域的人才评价,只有通过“同行评议”或市场反响的“用户评价”才能更准确,所以以“人才评价人才”、“以人才选择人才”应是广义人才评价的核心要义。
人才评价标准本身会因时而变、因势而变
人才发展不是“标准化”的,不是定制式的,人才的评价标准会有所差异。标准是分层、分类、多元的:有国际、国家、地区标准,有产业、行业、企业标准,也有系统、部门、机构标准,一级标准的门限值可能是另一级标准的最高点。笔者认为,关于“标准”需要强调一个概念,即“标准”要到产业、行业、学科、领域中去发现,将它交给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和“业内”人士去形成,并且要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否则将会导致“站在岸边学游泳”一样,使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目的和手段相脱节。
在国家、地区或部门开展人才工作,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根据当地的社会需求、战略定位和人才生态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标准”,给出一个当下的操作性定义是更为明智之举。人才评价应采取分层分类的思路,不同行业、领域、条件和状态下,会有不同的专业化标准,这些标准的提出来自行业、市场和社会。人才的专业化标准不是自上而下形成的,而是自下而上形成的,其中体现着市场化和社会化力量的驱动。
在专业人才和科技人才评价上,政府的职能是健全同行评价机制,提供人才发展政策导向,而不是制定具体评价标准,主导人才评价过程。否则,如果政府给出的人才标准不专业,那么评出的人才也难以被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被社会部门和市场主体所接受。当前,我们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足,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是评价主体定位不清。应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专业人才评价专业人才的体制机制,减少管理者的主观臆断,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法则,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将精力投入到引入多源评价的开放式环境制度建设上来,让人才在干事创业和价值创造中自由竞争、脱颖而出。
(作者孙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