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05-12 来源:
记者: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较小的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近年来呈现出愈加严重的状况。那么分配关系不合理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吴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首先,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不合理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们经济发展以粗放型为主,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如此导致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第二产业,使第二产业尤其是其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供过于求,就业竞争激烈,在无形中压低了这些企业的工资水平。
其次,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是主要原因。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农民无法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顺畅流动,无法享受到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就业、社保等方面的待遇,从而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
最后,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是问题的直接原因。目前我国在初次分配中尚没有形成国家、企业、居民三方合理的分配比例关系,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仍显偏重,使部分微利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无法拿出较多资金用于员工工资。同时,目前的税收政策对高收入者的调控也不甚到位。
记者:那么目前收入分配问题的具体表现又有哪些呢?
吴江: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差距是3类主要表现。其中城乡差距表现得最为普遍和严重。据统计,2009年城镇人均收入为17175元,农村地区为5153元,城乡收入比为 3.33比1,较2008年有所扩大,并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同时,行业差距问题也非常突出,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等其他类型收入,实际差距将会更大。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拉大,目前,我国10%的富裕家庭占有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仅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记者:我们应从哪些角度入手,解决这些问题?
吴江:第一,要尽力解决就业问题并提高普通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我们要大力开辟新的就业领域,通过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使尽可能多的人拥有一份工作,谋得一份收入。同时,还要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等办法,规范初次分配秩序,使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使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短期内快速提升。
第二,完善劳动者获得合法收入的法律保障。要完善收入分配的法律和执行机制,严格执行已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和法律援助机制,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收入。要通过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来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同时对欠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第三,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我们要通过变粗放型生产方式为集约型,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改变依靠低廉劳动力赢利的传统经营模式,提高产品附加值,使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提升员工工资。
第四,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应逐步向劳动者倾斜。政府应运用财税等手段,切实扭转初次分配中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逐步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
第五,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从制定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入手,保证种粮农民的劳动报酬不低于非农产业。同时,还需推进城镇化进程,拓宽农民工就业的渠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第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社会的稳定器,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较好地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公平。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初次分配的不公平,我们要尽快建立覆盖全社会并使全体公民能够公平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逐步提高待遇享受水平。
除此之外,帮助农民创业、规范灰色收入、限制垄断行业高薪、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等都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办法。可以说,改革收入分配是一个很复杂、很敏感的难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呼声,让改革透明化,就一定能改变目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记者: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