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05-12 来源: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参加了第14、15、32、33组联组讨论。我院吴江院长在联组讨论会上就“加强统筹管理,实现大学生服务农村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了发言。
加强统筹管理,实现大学生服务农村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农村就业创业,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健康成长,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前,国家层面实施的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项目主要包括2003年开始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6年开始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8年开始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即“大学生村官计划”。据上述四类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岗服务的已有48万多人。加之各省市也实施了一些其他服务农村基层的项目,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大学生服务“三农”的志愿者群体。
一、更好实施大学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意义重大
经过近10年时间的发展,大学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的政策效应已经显现,普遍受到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总体来看,上述服务项目的人员规模不大、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广,还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的需要。目前,农村人才严重不足,素质亟待提高,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年农民外流严重。20—29岁的农村从业劳动力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总量的26.4%,其中,有49.3%的人倾向于外出从业。谁来建设新农村的问题十分严峻。与此同时,大学生城镇就业困难现象仍然存在,每年还有80万左右的大学生未能稳定就业,且城市“蚁族”逐渐成为一个需要重视的弱势群体。
胡锦涛总书记在2月2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使促进就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部进程,” “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因此,加大国家统筹力度,积极稳妥地实施引导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项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其对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的引导和服务意义重大。
二、大学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政出多门、缺乏统筹
大学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特征,但目前政策上的缺乏统筹。一是项目服务内容有一定程度的重复。二是项目管理和参与主体较多。“大学生村官”由中组部牵头管理,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管理,省区市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由教育部牵头和组织实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牵头管理和组织实施。各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党委组织部门、共青团组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多个部门,其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文件由八个单位联合发文、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的文件由十二个单位联合发文。三是人员待遇及其经费来源有明显差异。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办理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每人每月1500元至3000元不等;“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待遇各地差距较大,每人每月600元至2000元不等,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教师工资制度和标准,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此外,还享受每年两次的交通补助费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四是人员身份不同,职业出路渺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属于特岗人员,“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则为志愿者。此外,人员选聘标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服务期满后的出路等也有较大差异,甚至人员选聘时间、方式与程序、服务年限等也都各不相同。由于上述政策差异的存在,带来同是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基层的身份、待遇差异明显,职业生涯变数很大,直接导致他们心理不平衡,各种怨气较大,挫伤服务农村的积极性,进而影响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和项目的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项目统筹管理的建议
建议在加强统筹管理方面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建议由国务院专门就大学生服务基层农村项目下发文件,重理和调整项目服务内容,明晰项目服务特色,避免政策功能重复。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属性,实现各类服务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三是完善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大学生选聘、待遇和出路安排等事宜进行定期沟通和会商。四是统一人员选聘、招募和日常管理制度,理顺各部门管理关系和不同项目政策之间的关系。五是提高服务农村基层项目人员待遇并强化其职业发展激励,逐步形成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的引导、服务与聚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