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党管干部更加科学化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

 人民日报 》(2016070118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党管干部的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制度创新成果,带来了许多可喜的变化。

好干部标准深入人心,选人用人有了新的规矩。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对干部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条标准,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新的指南。围绕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中央新修订颁布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新出台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这一系列新法规制度的出台和落实,使广大群众知道了怎样用“好干部”这把尺子评价干部,广大干部懂得了如何按照“五条标准”要求成长为好干部,各级组织部门明确了如何掌握标准把好干部用起来。

破除了选人用人“四唯”现象,强化了组织用人的责任担当。这几年,针对选人用人不同程度地存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的“四唯”问题,各级组织部门通过深化改革,致力纠偏,在强化领导责任、注重民主质量、突出实干导向、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好各年龄层次干部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性进展,让干部踏实干事,让组织科学用人,让“四不唯”原则真正落在责任担当机制上,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除选人用人“潜规则”,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针对吏治腐败上的种种“潜规则”,中央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把干部的选任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发现问题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使用人“潜规则”在党内通道越来越少,在社会上越来越没有市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有了根本性好转,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大大提高。

同时,也要看到选人用人的制度改革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贵在信心,制度贵在执行、环境贵在持久,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治理体系,需要我们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严谨科学创新。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