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着眼人才制度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

2016070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吴江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破”的过程,也是“立”的过程,凡是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和配置低效,影响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发挥的体制机制都要大胆破除

●从中国人才问题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西方的做法,不等于视野狭窄,更不是关门锁国,自我封闭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大改革落实工作力度,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到实处,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习近平总书记把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意见同构建人才制度体系联系起来,其意义深远。可以说,着力抓好人才制度体系建设是落实改革各项举措的关键问题,也是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根本问题。

    深刻认识人才发展与制度建设的关系。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基本、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它的稀缺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把它合理分配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同时又根据这种需要进行必要的投入和开发人才资源。这种配置与开发的方式就是管理制度。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决定着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反过来管理制度又真实地影响、制约、塑造着人才的创造活动,为人才的创造活动提供了规则、标准和模式,将人才的价值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因此,制度是人才实现社会价值活动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人才又是制度设计的存在物。制度确定的人才资源配置关系形成了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决定着人才的创造活力水平。当前在人才发展中所反映出的体制机制障碍,说到底就是背离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落后管理模式,就是压制人才自主创造活力和侵害人才发展权利的制度环境。马克思指出:“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之所以意义重大,就是因为这是一场关系到数以亿计的人才解放的制度性变革。

         从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既是“破”的过程,也是“立”的过程,不破不立,首先要着眼于破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凡是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和配置低效,影响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发挥的体制机制都要大胆破除。破的要害是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的过度干预,做到凡是行政部门应当下放的权力都应当下放,凡是用人单位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都应当由用人单位决定,真正发挥好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破需要勇气,立更需要智慧。长期以来,人才管理的“破与立”、“放与管”始终处在一种零和博弈状态,此次改革能否实现非零和博弈,取决于管理者的思维方式转变,如把职称评审权、岗位设置权放给用人单位,那么人才流动还认不认?越评越多、越设越多管不管?这里需要改变的是大一统的管理思维方式,如何科学管理,宏观管住,对政府部门将是一次制度考验。在改革中旧的破除了,新的制度能不能尽快建立,如何建立?中央规范了政府的人才管理四项职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仅约束了行政权力,更加大了监管责任和服务质量要求。所以,加大改革落实工作力度,关键是以新的政府角色定位,构建新的人才制度体系。特别要从多元治理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与官民合作角度,考量人才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

         把提升全球竞争力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改革目标,必然要求制度建设的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指标。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从中国人才问题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西方的做法,不等于视野狭窄,更不是关门锁国,自我封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必须推进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人才的对外开放”。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和人才管理部门,往往是“武大郎开店”式的改革,不敢开门改革,竞争意识缺乏,比较鉴别能力较弱。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求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什么是具有全球竞争力,从制度建设方面如何衡量,如何打造我国人才竞争力优势。这是改革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中国人才制度体系走向国际化,争取话语权,我国迈向世界人才强国行列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