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我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成效、问题及政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0-01-19 来源:

摘要: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留学人员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在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新创业作用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平台、功能及创新创业服务三个维度的深入剖析,总结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成效,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留学人员创业园  创新创业  平台  功能  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已经走过20余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6年底,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347家,省部共建留创园49家,入园企业超过2.7万家,7.9万名留学人员在园创业。毫无疑问,留创园已成为我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梦工厂”。

一、我国留创园发展的成效

(一)留创园平台建设稳步向好

留创园作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其规模、分布以及人才和产业集聚情况直接影响其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留创园数量持续增多

近年来,我国留创园数量持续稳步增加。2011-2016年,我国各类留创园数量分别为160家、240家、260家、305家、321家、347家,五年时间增长了一倍以上,见图1。

1  2011-2016年全国各级各类留创园数量增长图 

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全市已建有17个留创园和7个产业园,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市各区的“没有围墙的留学生创业园”。南京市共有1家国家级留创园、3家省级留创园、9家市级留创园。常州市有10家留创园,其中1家省部共建留创园、7家省级留创园、2家市级留创园。

2.留创园分布广泛

我国留创园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尤其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集聚留学回国人员较多的省市。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创园37家;截至2017年6月底,天津市已命名17家留创园;江苏省建立省级以上留创园60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部共建留创园7家),省级51家,位居全国第一。

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留创园的数量少于东部地区。安徽省建立9家留创园,江西省建立7家留创园,河南建成8家留创园。东北地区吉林省有5家留创园。大部分西部地区的省(自治区)只有1家留创园,有的省(自治区)尚未建立留创园。

3.留创园的类型多样化

留创园类型日益多样化。从认定的层级可划分为国家级(省部共建)留创园、省级留创园、市级留创园和区县级留创园四个层级。从创建方式可划分为政府主导,依托各地高新区、经开区、保税区、创业服务中心等建立的留创园;由高校(大学科技园)、科研所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的留创园;政府和企业共建的留创园及企业创办的留创园。按照留创园的存在形式,可分为实体留创园和虚拟留创园。

(二)留创园的功能日益凸显

留创园本质上作为一种孵化器,在吸引留学人员、孵化绩效、产业集聚情况等指标是反映留创园平台功能的重要指标。

1.聚集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吸引和集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是留创园的重要功能,有助于留创园形成“同质工作圈”。截至2016年底,江苏省累计引进留学人员1.2万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429人,省“双创”人才742人。海淀留创园企业创办人累计入选“千人计划”40人,入选“海聚工程”60人,“高聚工程”入选者23人。武汉留创园累计吸引和培养中组部“千人计划”22人、湖北省“百人计划”47人、武汉“城市合伙人”18人、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计划”190人。包头留创园累计吸引345名海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5人,“万人计划”1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 23人,“草原英才”创业团队6个,等等。

2.孵化绩效显著

2011年以来,留创园在孵化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上市和提供就业岗位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2011-2016年留创园在园企业数量情况,见图2。

图2  2011-2016年全国留创园在园企业的数量图 

省部共建留创园作为留创园的示范,孵化企业硕果累累。北京海淀留创园累计孵化留学人员创业企业980家,上市企业16家。深圳留创园累计孵化企业850家,获得专利673项,累计实现产值69.37亿元,累计上缴税金4.09亿元,累计实现出口3.29亿美元。武汉留创园累计孵化“新三板”上市企业11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3家、“瞪羚企业”39家,等等。

3.形成产业集聚区

留创园通过吸引人才、孵化和集聚行业优质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区。深圳留创园自2000年成立以来,累计毕业企业1900家,园区企业成活率达到95%,成功孵化了朗科、迅雷、华因康、柔宇科技、绎立锐光、赛百诺、华傲数据等一大批优质企业。其中,年产值千万以上的企业130多家,超亿元产值的逾30家,形成了电子与信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以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光电一体化、新能源等为辅发展的格局,其产业结构见图3。

3  深圳留创园产业结构分布图 

北京汇龙森留创园利用亦庄“药谷”的区位优势,坚持做生物医药类企业孵化平台,培育出康龙化成、神州细胞、新博医疗等为代表的优秀留创企业近百家,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珠海留创园通过引进丽珠集团和北斗卫星两大龙头企业,奠定了留创园的生物医药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基础。宁波江北留创园由民营企业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形成了以牙科为产业链的专业化留创园。

(三)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持续优化

1.创新创业内容不断扩展

全国绝大部分留创园都具备了较为完整的基础服务体系,能为企业孵化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等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有的留创园能够提供创业辅导、法律咨询、专利信息、财务顾问、融资贷款等专业化服务。部分留创园提供有针对性服务和特色服务,如望京留创园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望京创业讲堂、知识产权工作站、创业人才班车、人才公寓以及北京移动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和生命科学孵化平台服务。上海嘉定留创园为企业打造“三位一体”的全过程、全方位、终身服务,通过将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功能全部集聚在园区内,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不同服务模块,将孵化企业与已规模化发展的企业实现资源对接。中关村留创园能吸引IDG、红杉、集富等国际知名风险投资机构长期跟踪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国际化的融资,等等。

2.服务方式持续创新

协助落实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留创园作为孵化载体,帮助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和落实各级各类人才项目。中组部的“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科技部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星火计划”;人社部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等。

    搭建各类服务平台。留创园通过与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络,搭建各类服务和对接平台。如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开展“创业导师走进留创园活动”,通过举办名师讲堂、互动交流、路演点评、调研座谈、后续支持等多种形式,为留创园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人才引进、项目对接、技术合作等服务。

3.创新创业服务规范性不断提高

2000年,科学技术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留创园示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现有留创园基础上联合批准建立一批国家留创园示范基地,引导全国留创园的发展。但对留创园的服务规范没有相关规定。2001年,人社部出台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规定了建立留创园必须具备的条件。2002年,人事部《关于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也没有对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创新创业服务进行规范,只是提出将组织有关专家,定期对共建创业园进行考察评估。2015年,科技部出台《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指引》,对留创园提供的服务提出原则性的内容,如留创园的孵化服务体系应配备具有相应服务经验的服务团队,建立相对完善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现代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部分省部共建留创园建立了严格的优质服务标准,极大地提升了留创园的服务水平。淮安留创园建立了优质规范服务标准多项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标准、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措施、服务制度、服务措施和服务纪律六个方面,每个方面还有细化服务标准。常州留创园制定了《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规范》,覆盖留创园所有活动和提供孵化服务全过程,具体包括企业入驻服务、企业毕业服务、培训服务、项目申报服务、咨询服务、创业导师服务、分级分类服务、种子资金服务、融投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合作服务、数据库平台服务,等等。

二、留创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留创园平台建设不均衡、留创园功能不完善和创新创业服务亟待提高三个方面。

(一)留创园平台建设不均衡

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留创园发展差异较大,留创园分布不均衡、部分留创园人才和产业集聚能力较弱。

1.部分地区留创园发展速度放缓

    我国留创园分化趋势明显,尤其是部分省部留创园发展停滞、放缓以及留创园地位弱化。

(1) 部分省部共建留创园发展停滞或放缓

省部共建留创园是人社部支持地方政府建设留创园的重要举措,但是近年来,除了山东省、广东省、宁波市和部分西部地区挂牌以外,其他地区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发展速度放缓。东北地区的四家省部共建留创园均在2005年前挂牌,此后十余年没有新的省部共建留创园挂牌;中部地区除了新增中国芜湖留创园外,其他中部地区发展放缓。

2)部分地区留创园地位弱化

我国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对留创园的作用认识差异,导致部分地区留创园地位出现弱化。东北地区大部分留创园发展势头减弱,东部部分省份由于地方关注重点转移导致留创园地位弱化。如浙江省当地更关注“千人计划”的引进人数,对留创园的关注度降低,留创园地位弱化。

2.留创园分布不均衡

 留创园分布不均衡主要体现在各级各类留创园分布不均衡、省部共建留创园分布不均衡以及同一区域内留创园分布不均衡。

1)留创园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留创园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留创园数量较少。2014年的全国留创园情况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五个省市的留创园数量占全国总数的65.2%。

2)省部共建留创园分布不均衡

截至2016年底,人社部省部共建留创园数量达到49家,其中,东部地区28家,占57.14%;中部地区7家,占14.29% ;西部地区10家,占20.41%;东北地区4家,占8.16%,见图4。

 


4  省部共建留创园区域分布结构图 

3)同一区域内留创园分布不均衡

东部地区留创园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其他地区留创园数量较少。如福建省作为东部地区,只有3家创业园;河北只有1家省部共建留创园;海南省没有省部共建留创园。西部地区省部共建留创园大多数每个省一家,只有重庆和内蒙古各有2家省部共建留创园,云南、青海、宁夏和西藏还没有一家省部共建留创园。

(二)部分留创园功能薄弱

1.人才集聚能力较弱

留创园在人才集聚方面也呈现分化趋势,部分留创园集聚优秀留学人才能力越来越强,部分留创园聚集优秀留学人才能力越来越弱。除了北京以外,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留创园集聚优秀留学人员的能力越来越强,而大部分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留创园的人才集聚能力减弱。珠海市高度重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集聚了近50名“千人计划”创业专家,其中很多“千人计划”专家是从东北地区流失的。

2.孵化企业能力较弱

部分留创园的孵化企业能力较弱,即使是省部共建留创园也存在这一问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问题更为突出。如江西省某留创园于2003年创办留创园,当时吸引了35家留学人员企业,到了2005年剩余11家、2006年18家、2007年8家、到2011年只剩下1家,留创园孵化企业能力严重萎缩。东北地区4家省部共建留创园,哈尔滨留创园、长春留创园和沈阳海外学子创业园关于孵化企业成效的报道时间均为2007年以前,距今已经10年。

3.主导产业不明朗

留创园持续发展需要有主导产业的支撑,但是,部分留创园在发展中存在缺乏明确产业定位、主导产业宽泛,引进留学人员企业缺乏针对性,导致留创园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部分留创园主导产业情况见表1。

 

1  部分地区留创园主导产业相关描述

地区

留创园的名称

主导产业描述

东部地区

唐山留创园

没有相关描述。

东北地区

长春留创园

涉及高端装备制造、软件开发、节能环保、半导体材料、电子商务及新能源等诸多产业领域。

沈阳海外学子创业园

没有相关描述。

中部地区

河南留创园

引进项目涉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软件、生态环保、光电一体化、新材料、服务外包等高新技术领域和其他经济贸易和国际贸易、现代服务业领域。

江西留创园

没有相关描述。

长沙留创园

电子信息领域企业约占29%,生物医药领域约占26%,新材料领域企业约占17%,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企业约占11%,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约占8%,新能源和其他领域企业约占6%。

合肥留创园

没有相关描述。

西部地区

兰州留创园

产业涉及新医药及生物工程、微电子及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科技农林业等技术领域

乌鲁木齐留创园

没有相关描述。

(三)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不足

1.专业化水平低

创新创业服务涉及面广,需要各种专业化知识。部分留创园性质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较低。如有的地方工作人员反映,当地对于孵化场地和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方面的创新创业服务做得好,但是在软件服务方面不足。留学人员反映其在创办企业过程中急需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投融资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但是留创园提供的此类服务无法满足需要。

部分留创园服务链条不完整。浙江、北京和深圳留创园作为留创园发展较好的地区,其工作人员也反映,由于各种原因,留创园对孵化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的持续跟踪不足,经常侧重于孵化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阶段,创新创业服务链条不尽完整。

2.信息化程度不高

信息时代,网络是最便捷、有效的信息传播方式,界面全面、内容全面的网站作为传播留创园的重要窗口,能直接获取留学人员、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的好感。但是,一些留创园甚至有的省部共建留创园没有独立的网站,有的留创园网站借助于高新区、开发区等网站,有的网站上能找到部分留创园的信息,有的虽然能找到信息但时间极为滞后,有的甚至查不到留创园的任何有效信息,信息化程度不高直接制约了留创园的创新创业服务。

3.创新创业服务评估不足

人社部、科技部等作为留创园的管理部门,均未明确规定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规范和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授牌机关对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的考核评估不足,导致留创园主管部门在推动留创园工作时缺乏抓手。以人社部省部共建留创园为例,授牌后没有对留创园的孵化场地、入驻企业、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孵化成果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导致人社部对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发展缺乏约束力,无法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

三、新时代留创园发展的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留创园作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在新时代建设创新型国过程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省部共建留创园作为留创园发展的典范,应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全面推进全国留创园的发展跃上新台阶。

(一)加强留创园的平台建设

1.增加省部共建留创园数量

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注重孵化器的建设。省部共建留创园作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平台之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目前省部共建留创园数量较少的情况,应适度增加人社部省部共建留创园的授牌数量,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优质载体。

2.优化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地区分布

省部共建留创园分布不均,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数量较少,部分东部地区省部共建留创园数量也不多。优化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地区分布,需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条件禀赋以及实际需求为基础,适度加大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部分东部地区的省部留创园发展的扶持力度。

(二)开发留创园功能

1.加强省部留创园之间的合作

省部共建留创园作为留创园的示范,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孵化优质企业及产业集聚方面继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尤其是北京、江苏、上海、深圳等地区的省部留创园根据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产业优势、企业特点形成留创园独特的人才和产业优势。发挥优质省部共建留创园的辐射作用,加强不同地区省部共建留创园的沟通、交流,鼓励优质省部共建留创园跨区域整合,到其他地区建立分园或者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做大做优留创园平台,推进人才、资金、项目、产品的上下游对接。

2.提升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国际化水平

随着全球创新创业活动和形式多元化的背景下,参与创新创业资源将面向全球进行跨区域配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成为国内优秀留创园的显著特征。鼓励省部共建留创园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与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在海外建设基地、创新中心、办事处等,加强人才、资金、技术、服务等的全球化配置。

(三)完善留创园创新创业服务

1.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积极开展留创园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留创园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推进留创园孵化服务队伍的职业标准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和能力的评定、考核和复核,引导留创园完善内部人才成长和培训激励机制。创新留创园服务方式,引进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在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过程中,应考虑引进市场化服务机构的规模、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美誉度。

鼓励留创园引入市场化机制,使留创园与孵化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提供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差异化服务。此外,加强留创园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各种要素整合,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捷、有效、高层次的一体化服务。

2.优化留创园的信息传播方式

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尤其是中西部、东北地区的省部共建留创园要充分重视信息化传播的力量,提高信息化传播水平。鼓励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建立专门网站,引入微信等多种网络传播手段,加强对留创园人员、政策、产业、服务等多方位的宣传,减少与利益相关人员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留创园的社会知名度。

3.建立留创园的评估机制

以《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指引》为依托,建立省部共建留创园的分类评价奖励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留创园的分级分类评估和晋级制度。通过设立以孵化场地、入驻企业、服务功能、服务标准、融资金额、孵化成果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省部共建留创园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2.《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人发〔2001〕7号)

3. 《人事部关于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人发〔2002〕84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5.《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指引》

6.相关留创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