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兴安: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兴起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

?2016-06-20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余兴安

人力资源服务业这个概念是我们“编造”出来的。十余年前并没有这个说法,英文中也无相对应的概念。但不是凭空编造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人力资源的配置也不例外。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国人力资源(人才、劳动力)配置市场化的进程也相伴而生。然而,在一个大规模的市场体系中,资源配置由一个一个的市场主体之间直接交易来完成虽然并非不可能,但成本极高、效率极低,以至于在现实中难以真正实现。因而一个中介性的服务体系的产生成为必然。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先是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人才交流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的产生,短短的几年内遍及省市县各级行政区域;与此同时,专门面向外资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对外服务机构也在各省市陆续建立。自八十年代后期起,各类民营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培训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等,随着改革大潮的涌动,亦如雨后春笋般勃兴。九十年代后,境外服务提供者纷纷进入我国市场,由此又产生了众多中外合资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  

长期以来,我们使用“人才市场建设”或“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我们工作的总概念,但是,“市场”一词在不同场合下含义是不同的。从宏观意义上讲,它指的是平等交易的资源配置机制,而在实际运用中,往往又是指一种组织形态,在很多时候讲到“市场”时还仅仅说的是一个空间意义的场所。十来年前,业内人士通过反复讨论,提出使用“人力资源(人才)服务业”这个称谓,并努力使之写入中央文件之中。  

首先,人力资源服务所涵盖的各种业务形态的确具有同质性。这个共同的质的规定性就是促进各类劳动者与生产劳动即工作岗位的有效结合,促进人的智能体能的有效发挥与生产事业的发展,按文件上的表述就是“为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行业”。把它归为一个行业门类并非硬性整合。  

其次,这种服务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人力资源服务总体来看是做生产要素——人力资源,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工作的,这种配置工作是任何一种社会活动尤其是生产性社会活动离不开的。同时,这种服务行为又能为服务提供者自身带来经济效应,而且可能是可观的经济效应,对服务提供者有强劲的激励作用。这使得人力资源工作不仅为经济建设服务,而且本身也是一项经济工作。这是与传统的劳动、人事工作有本质意义上的不同之所在。  

其三,这的确是一个相对广阔的服务领域。现在我们一般列举的各项业务形态,包括招聘服务、职业指导、人员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猎头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事务代理、人力资源业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数十万人从业其中,为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和数百万的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每年产生数千亿元的营业金额,称之为一个行业,正是名副其实了。  

现在,我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无论从业务形态的发育、组织体系的建构、服务产品的开发,还是在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总格局中的定位、国家管理法制与产业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均已初具规模并渐臻于完备。总体上讲,我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已走过了它的产业形成期,正进入在内全面夯实行业发展根基,不断向世界先进水平迈进;对外努力适应时代变革,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新需要的新的历史时期。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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