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巍:职称评审怎样改革 ?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

专家学者职能部门高校与企业代表四方谈

 

责任编辑/冷珊珊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对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提出了要求,而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一环。近日,在天津市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孔长起提道:“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院校职称评审‘以聘代评’,加大对非公企业职称评审的倾斜力度,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破格、越级参加职称评审,激发企业人才的创新活力。”如何完善人才支撑评价机制?职称评审怎样改革?为此,本刊请专家学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资源开发标准化研究室副主任范巍博士)、职能部门(天津市红桥区人力社保局局长郭耀明、天津市西青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徐双印)、高校代表(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院长寇小萱)、企业代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部长张诚)分别谈谈他们的看法和观点。

统筹职务岗位制度调整职称功能定位

记者:当前在推进职称管理科学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既有制度设计方面的,比如功能定位、内部结构关系、综合管理以及与其他制度配套改革;也有操作过程中的,比如评价标准、评价办法、评委会管理等。那么,您觉得一直以来职称评审的突出问题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主要有哪些方面?

范巍:一是职称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心中是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的标志。但是,职称是资格还是职务?这一点不够明确。在实践中存在“单轨制”还是“双轨制”的争论。从卫生系统看,目前全国采用评聘分开的省区市有21个,评聘合一的有7个,两者结合的有3个。建议实行评聘分开,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二是现行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缺乏统筹与协调,“评的用不上、用的评不上”。建议配套改革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处理好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关系。

三是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业资格内在关系不清晰,重复评价。建议科学界定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性质和功能作用,明确各类评价结果的适用范围、效用及相互关系。

四是现行职称制度难以适应多种所有制、新行业与新职业发展的需要。建议建立职称工作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新的职称目录。

五是对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评审条件,各方面观点不一。建议加强分类指导,推进职称管理系统化、类别化和精细化,建议建立体现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体系;对基层和应用实践型专业技术人员,应逐步取消外语考试、论文发表等评审条件限制。

六是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职称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发挥。建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职称管理新机制。

七是从舆情监测分析看,对“行政主导”和行政化的批评是当前主流媒体最大的新闻声量。建议改革评委会管理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严格评审工作纪律,依法查处和纠正职称评审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八是民营企业对职称有需求但动力不足,主要反映出,职称评价内容与岗位结合不够,“用不上”;职称评审程序复杂繁琐,“用不起”;国际化程度不高,“不够用”。建议在职称管理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记者:职称改革的方向一直存在争议。如果下一步职称评审实行改革,它的焦点会体现在哪方面?它未来的发展方向又是如何?

范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主要经历了技术职务任命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三个发展阶段。现行职称制度实际是包括职业许可制度、任职资格评定制度和职业能力认证制度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从现今情况和发展趋势来看,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未来方向基本也是在行政许可、水平评价和岗位聘任三个方面同时发展。目前,人力社保部已经对职称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的职称制度体系包括基于行政许可的专业技术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基于社会化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和基于岗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评价制度。

记者:“评聘分开”与“评聘合一”是我国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您认为在此方面,怎样才能更加深化职称改革?

范巍:“评聘分开”与“评聘合一”说的是职称(任职资格)与职务合二为一还是两者完全分离。从中央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精神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双轨制”。职称的实质是一种资格,评职称是取得已达到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证明和依据。实行职务聘任制对破除职称终身制、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干好干坏不一样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当前,要配套社会用人制度改革赋予职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内涵和功能定位。我们建议,一是统筹考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从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角度,强化职称聘任中的“职务属性”,将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中属于内部人事管理的内容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包括职务名称、职务级别和职务聘任。二是调整职称的功能定位。从促进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的角度,强化职称评价中的“资格属性”,将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中国家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制度纳入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平台。

记者:深入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首先要处理好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关系。在二者关系的处理上,您和课题组有哪些建议?

范巍:一是调整职称功能作用和评价内容。在功能作用方面,实现由以“事”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以“事”为中心,就是把职务(岗位)作为评价标准、条件设置的基础,出发点是用人做事,强调的是管。以“人”为中心,就是把人的能力素质水平作为评价标准设置的基础,出发点是培养人、发展人,强调的是个人职业发展和核心能力建设。在评价内容方面,由“任职条件”转变为“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强调职务(岗位)的特定性,不同组织(单位)的职务(岗位)职责、职权不同,任职条件也不同。

二是研究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多元化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厘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事业组织内部标准的关系。不同类型标准有不同的应用范围和使用价值,不能通用。

记者:以职务(岗位)要求为基础,促进职称评价标准类别化精细化,是实现职称分类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职称评审质量的关键。从临床医师高级职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实证结果看,分类分层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体系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在临床医师职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中,有哪些设计思路值得总结推广?

范巍:一是让职称回归职务。职称评价要把工作任务作为确立评价标准的主要依据。不同级别医院临床医务人员的工作性质有所区别,评价指标的设置也应该有所不同。问卷调查表明,有96.3% 的专家认为应分别制定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临床医生评价指标。

二是区别对待论文要求。有84% 的专家建议对在基层工作的临床医生,将论文数量由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变为补充条件。

三是把职称评价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在职称评价中,引入临床工作质量、临床工作数量、医疗安全、临床工作年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教学工作、社会工作、健康档案管理数等日常考核管理量化指标。四是有阶梯但不唯阶梯。由于医学是讲究经验积累的学科,在评审上,应该强调和重视从事临床专业工作的时间。对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职称评价加大年功的权重。连续在临床岗位工作一定年限后,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记者:社会化人才评价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特有的概念,2003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首次指出:“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您觉得社会化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应怎样更全面地体现?

范巍: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社会化工作,是伴随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总体改革不断发展起来的,是近30 年来职称改革重要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职称改革总体趋势。但是从文献检索和调研情况看,如何科学界定社会化人才评价的内涵,目前还没有比较统一的、权威的、为各方面所接受的界定。基本理论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统一的行动。我们认为,客观分析职称制度在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要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中,坚持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改革相结合、配套改革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使职称制度在推进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中更好地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记者:任职资格、职业水平评价资格和职业资格(许可)是伴随职称制度改革而发展的,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职称制度的基本框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您和课题组有哪些总结性建议?

范巍:一是进一步明确职称制度在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独特作用。同时,加强综合管理,切实纠正政出多门和证书过多过乱等现象,维护职称的权威性。

二是科学界定任职资格、职业能力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内涵与适用范围。

三是改革任职资格评价办法。在中级、初级任职资格评价中,原则上采取“以考代评”或“聘评合一”的办法。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价中,借鉴国外经验,采取“培训+考试”或“培训+ 考试+ 考核”的办法。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职称评价和服务手段信息化。

四是完善各级评审委员会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委会管理社会化改革,使评委会评价成为社会自主申请、政府实施认可、市场自由选择,公共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评价。同时,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和评审回避制度。健全评审组织议事规则,严格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五是按照市场需求和社会认可的原则,修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价指导目录》,建立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框架和动态调整机制。

六是处理好任职资格与职业资格的关系,除随职务层级变化将影响执业范围和许可事项外,已建立职业资格的职业不再进行任职资格评价;特殊需要的,只进行高级任职资格评价。

来源:2014求贤杂志—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