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4年12月13日
人才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和关键资源。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束缚人才成长和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是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明确了进一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为新时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通人才培养、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动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党管人才在我国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关键作用,是我国人才制度的核心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深化了党管人才的内涵和要求。他强调,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保证。明确党管人才就是党要领导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领,全方位支持人才、帮助人才,千方百计造就人才、成就人才。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该意见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全面谋划和部署。2021年9月,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决定成立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市相应成立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了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人才工作的战略性和组织性、领导力和执行力全面提升。
(二)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自主权试点;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开展“破四唯”专项行动;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加大人才绩效激励力度,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等,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和配置,特别是通过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等政策,鼓励更多人才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
(三)建设人才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制度创新
围绕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在中关村、上海浦东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开展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如北京市按照“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的要求,制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人才特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制定“1+1+N”人才政策体系,包括《关于新时代浦东新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以及“N”个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如实施“明珠计划”,完善重点产业(领域)“高精尖缺”海外人才认定标准、人才安居政策等。粤港澳大湾区积极推进人才双向流动,构建内地“国际与港澳人才飞地”和港澳地区的“内地人才飞地”,建设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探索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引才机制。各地还纷纷建立新型科研机构,加大投入,实行新的管理机制。
二、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体制机制问题的根本性、复杂性和动态多变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还存在“最后一公里”不畅通的问题,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得不够、“立”得也不够,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没真正建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困扰多年、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市场是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从统包统配的计划分配向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的根本性转变,人才流动日益活跃。但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尚不健全,妨碍人才顺畅流动的体制机制性弊端尚未根除,人才流动的市场决定性配置作用发挥不够,人才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尚需完善。人才就业创业中的年龄歧视、学历歧视、身份歧视等现象仍然存在;体制内外人才交流存在制度性障碍,跨所有制、跨行业、跨部门流动不够顺畅;人才区域分布不均衡,人才流动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人才流动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人才和用人主体自主权未能全面落实
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向用人主体授权放权还存在堵点、卡点。在资金资源分配、人才评价、人才引进等方面,政府仍具有重要的主导地位或影响力。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政府对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的不合理干预仍然存在,人才权益保障有待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边界不明确,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权责不匹配,权责清单制度难以真正落实,不利于真正形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用人机制。
(三)人才发展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仍有待深化
在人才引进方面,基础制度尚不健全,长期来华工作外国人才在社保、医疗、住房、交通、税收、配偶就业、子女教育、换汇、工作流动、退休养老、社会融入等方面的基础制度“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存,政策空白点多、碎片化突出、落实不平衡不到位,成为影响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工作效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在人才使用方面,国有单位人才管理机制不活,官本位行政化问题尚未真正解决,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破四唯”“立新标”的目标尚未实现,评价理论和方法不完善,市场评价机制发育不充分,民间公益评价机制基础薄弱,人才评价行政化、评价失真问题突出。在人才激励方面,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的特殊支持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不足,适应不同单位和岗位特点的薪酬制度还不健全,贯彻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与预期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
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与创新实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产学研用转承融通存在机制性障碍,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整合协调不足,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新型举国体制建设还有待加强,教育、科技、人才“循环互促”实践逻辑有待建立。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人才主体之间未能形成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缺乏三者衔接互补的“整体功能”输出机制。
三、新时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对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意义重大。
(一)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系,深化了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证明,生产力进步是推动文明发展的决定力量,科技革命是生产力变革的动力源泉,创新人才则是科技变革的引领者和实践者。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才是先进生产力的主导和代表。新质生产力所具有的时代性、先进性、革命性、迭代性的本质特征,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有助于创新的新型生产关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本质是人才发展中包括人才在内的不同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的组合关系和制度规范,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改革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与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相适应。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国家治理体系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所构成,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才治理体系的核心和关键。人才治理体系包括人才、企业、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治理主体,不同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功能定位、互动模式,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主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破除束缚人才干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人成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提高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三)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是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使命。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人才强国建设的远景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为重点,造就全领域、多层次、高素质、规模宏大的人才方阵,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作为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中央提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到2030年,基本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加快人才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人才制度体系。
(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的迫切需要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新时代新征程,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强包括创新人才在内的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的组织;完善重大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的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探索建立与新型举国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制,统筹科技评价、项目评价与人才评价,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创新创业的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协同共进。
四、新时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使命任务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力资源丰富,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着眼未来,人才工作的核心使命就是要以人才为中心,以育才兴才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体制机制,解决人才队伍大而不强、创新创造潜力难以发挥的问题,盘活人才资源,将我国人口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创造优势。
(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0页)。这深刻揭示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人才为中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第一资源的根本内涵,指明了新时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使命和主要任务。
新时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涉及人才、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市场等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和资源配置等的结构性调整和深层次变革,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工作方针,促进人人成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营造自由宽松、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生态。
(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是人才治理体系的骨干和支脉,包括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保障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制度和行为模式。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需要统筹协调,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同步一体改革;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治理主体、不同情况推进改革,提高政策和制度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勇于试点突破,开阔视野,总结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推动制度创新。
第一,以“放权松绑”为核心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将简政放权作为人才体制改革的关键,落实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政府人才工作向战略引领、政策规范、公共服务、监督保障转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府对人才创新创业的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在人才引进、评价、激励等方面的直接参与,消除对用人主体和人才创新创业的过度干预。二是依法维护和保障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自主权,特别是要尊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管理的主体地位和自主管理权。推进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和人才发展的战略布局。三是围绕建立新型举国体制,探索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的模式、路径和方法。
第二,以人才自主培养为核心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一是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四个面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二是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扩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普惠性支持,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三是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整合职业技能教育与学历教育,消除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歧视和体制性分割,建立产业、科技、教育融合互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破”“立”结合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一是规范和减少对人才的行政评价,进一步清理、减少和严格控制职业资格和通用标准设置,通过精简、合并、取消、下放等方式,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改革,继续采取措施为“帽子热”降温,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二是尊重和维护经营主体人才评价的主导性地位,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性人才评价的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推进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的多元化,不拘一格评价人才,坚持以品行、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基础和导向,促进人才评价名实相副,解决“评的用不上、用的评不上”等问题,引导和促进人才干事创业。
第四,以知识价值分配为导向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一是支持经营主体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依法开展市场化的人才激励,完善财政、税收、股权激励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创新人才、技能人才等的薪酬待遇。二是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三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公共部门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促进形成规范性与灵活性、公平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进一步提高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
第五,以顺畅流动为目标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一是破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制约,清理和取消地方在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中的年龄、院校、专业、职称、地域、身份等限制政策,畅通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的流动渠道,降低人才流动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人才流动效率和效益。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完善人事监督机制,消除关系用人,清理违规用人。三是健全公共机构和公共岗位人员的调配政策和人才交流机制,开放社会人才进入公共机构的大门,改变国有单位内部人才自上而下、由机关向企事业单位的单向流动为主的局面,建立双向流动机制,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人才交流。四是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针对基层公共服务需求,改革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符合基层特点、有利于安心服务的基层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人才保障。
第六,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落实相关待遇。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引进人才,为经营主体引进人才提供扶持性、普惠性政策保障和公共服务,解决引进人才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对国家、地方和经营主体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
第七,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一是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人才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形成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产业振兴的新型发展模式。二是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服务布局,提高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创业扶持、民生服务等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和服务的投入力度,强化对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扶持,落实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加大人才投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融合布局和协同发展。
(三)促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治理体系和人才生态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本质上就是中国特色人才制度的创新过程。世界科技发展历史表明,制度创新是全面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来源和支持要素。新时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按照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的要求,完善人才治理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生态,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人才制度保障。
首先,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发展体制经历了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深刻变革,人才发展机制也经历了从传统的僵化机制到灵活机制、从管制机制到自主机制、从说教机制到理性机制的渐进式制度创新的进程。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全面领导的基础上,将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人才和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共理、协同创新、系统完备、功能强大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其次,构建以服务人才创新创业为牵引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政府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战略引领、资源统筹等重要作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在人才引领发展的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承担着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人才开发和服务职责,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为人才创新创业铺路搭桥。探索改进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最后,促进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生态。地薄者大物不产,水浅者大鱼不游。人才成长和创新创业需要优良的人才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这是做好人才工作的社会条件。必须积极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社会环境,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待遇适当、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为人才心无旁骛钻研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版,第425页)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优化创新资源的供给和配置,构建自由宽松、开放包容、竞争择优的人才生态,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生生不息的蓬勃动力。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模式与战略布局研究”(22&ZD12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